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峨眉武术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爱峨眉武术的内江师范学院在校本、专科学
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的准则;履行“献人玫瑰,手留余香”宗旨;根据弘扬峨眉武术、提高技术、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原则来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使会员能在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四川峨眉武术文化普及基地的指导、内江师范学院团委的指导以及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在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峨眉武术文化普及基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设会长,副会长,团支书,技术部,活动部, 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后勤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 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处理协会重大事务,协同调度各部门工作。
2 副会长:协同会长工作,会长不在时行使会长的职务
。
3 团支书
: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和资料、器械、档案管理、会员的招收以及协会内一切财务工作和加强社团部的联系,纪录并安排好收支情况,并作好票据的汇总工作。
4
宣传部: 负责协会各种宣传资料的收集以及各种宣传等工作以及筹办本协会网络,做网上宣传以及编写活动新闻、活动拍照等。
5 技术部:
负责带领会员进行训练,以及维持各种场合的纪律。
6 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工作,为各种演出竞赛争取外部援助,扩大协会知名度。
7 组织部:
负责组织各种文娱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及总结。
8 活动部: 张贴活动所需的海报和购买所需的物品和活动的上报
9 后勤部 :
通过飞信、短信通知会员活动时间、地点、主题和活动场地的布置列会教师的申请。
第八条
各部门必须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
第九条
协会的干部成员在会员中选举中产生,由社团部批准,给予备案,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为一届,会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
干部应有较强的工作管理能力和组织纪律性,能吃苦耐劳。
第十一条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各部门会议每周一次。
第十二条
本协会实行全体会员负责制,全体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的权利机构,会员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才能召开,其决议应得到半数以上的成员表决才能生效。
第三章:活动开展
第十三条
本协会开展的活动有
1 安排固定的时间对校内武协会员进行峨眉武术训练,同时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
2
在学校其他协会或单位需要的时候,为他们提供武术表演,同时达到峨眉武术宣传。
3
辅助四川峨眉武术文化普及基地、学校体育部门开展全民健身峨眉武术比赛。
4
在本地区各中小学开展峨眉武术文化宣传普及工作(到联系好的学校教授峨眉武术)。
第四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
在理事会换届时,会员有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会员对所选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
积极参加理事会所安排一切活动的权利。
4 查询协会工作及经费收支权利。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6
参加每次的训练及武术指导
7 接受协会的挑选参加各种武术表演比赛
第十五条: 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
遵守内江师范学院武术协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积极执行协会的决议。
2 关心和支持峨眉武术事业发展,参加和推动协会武术活动。
3
认真完成协会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4 重德守纪,维护协会形象。
5 爱护协会公物。
6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 积极宣传峨眉武术、开展武术活动,用自己的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弘扬武德。
8
团结协作,尊重教练
9 服从教练的管理和安排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意见由各部综合社会意见及建议起草,交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会员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事后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本协会在完成其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全体会议提出终止动议,交会员全体会议2/3通过。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核。清理财务期间停止一切正常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经审批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